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开展对口合作工作部署,2017年我市与上海市建立了对口合作机制。在各地区、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两市在对标学习、干部交流、产业对接和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近期,国家将组织开展对口合作考核评估,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明确《<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详情见附件1),如有意见请函复并提出承接部门。
二、梳理进展情况
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梳理沪连对口合作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填报附件1—6,确保数据准确、资料详实。以上材料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座机、手机)请于3月26日前报送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dkhzbgs@163.com。
联系人: 刘棣瑶 叶相延
联系电话:83671136 传真:83671196
附件:1.《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表
2.沪连对口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情况统计表
3.沪连对口合作成果统计表
4.沪连对口合作项目统计表
5.沪连对口合作创新创业情况统计表
6.沪连对口合作干部人才交流培训情况统计表
附件1《上海市与大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情况表.xlsx
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