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商发〔2004〕11号
大商办发〔2007〕243号文件的通知

《大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大政发〔2022〕32号)已于2023年1月5日正式实施。经研究,决定废止2004年5月20日发布的《大连市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管理办法》(大商发〔2004〕11号)、2007年11月29日发布的《大连市市级储备粮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大商办发〔2007〕243号)。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商发〔2004〕11号大商办发〔2007〕243号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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