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大连市清洁生产推行任务措施(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大连市商务局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关于印发《大连市清洁生产推行任务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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