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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2102000056/2024-00011
  • 文件编号:
  • 大发改价格字【2024】20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动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大发改价格字【2024】202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

目前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8.40元/升,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汽油价格已达到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8.00元/升)。为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带来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除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同时设置3个月为一个观察周期,在此周期内燃油附加费标准保持不变。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24年4月27日零时起至7月26日24时止。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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