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加氢站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运营)主体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运营)主体以正式文件推荐,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c83633731@163.com)
二、工作要求
请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申报(运营)主体编写申报材料,并对项目严格把关,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